首 页 机构概要 新闻中心 人力资源 社会保险 人事人才 劳动维权 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做好回潍就业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管理的函
作者:    文章来源: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03-19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指导中心),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市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接收用人单位:
为做好2012年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市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来潍就业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档案接收转递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档案接收
1、接收档案范围
生源地为山东省潍坊市所属县(市区)和开发区(其中包括:潍城区、奎文区、寒亭区、坊子区、青州市、寿光市、诸城市、高密市、安丘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的省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市内外普通中专毕业生。
2、档案袋封面填写
各院校在毕业生档案袋上填写(或粘贴打印标签)内容:
毕业年度
姓名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
生源县
(市区)
身份证号
家庭电话
 
 
 
 
 
 
 
 
3、建立档案转递明细单
各院校将毕业生档案信息用Excel电子表格汇总,建立如下表所示档案转递明细单,并按生源所在县(市区)升序排序,在档案转递前发送至我单位邮箱,打印稿随毕业生档案一并通过邮政机要转递或派专人直接送到我单位。
2012年毕业生档案转递明细单(回执)
     学校名称:                        接收数量:                           签收人:                         
毕业年度
姓名
专业
学历
生源县
(市区)
身份证号
家庭
电话
档案转递方式
机要
1
 
 
 
 
 
 
 
 
 
2
 
 
 
 
 
 
 
 
 
此表一式两份
4、毕业生档案准确寄发地址及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档案管理科(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26号)
(2)    编:      261041
(3)联系电话: 0536—8238286
(4)人:李  梁锡玉
(5)电子邮箱:weifangdangan@163.com
5、注意事项
(1)为保证档案接收安全,请不要将毕业生档案寄发至以下单位:
潍坊市人事局
潍坊市人才服务中心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请按要求填写毕业生档案袋封面,学生档案排序及相关信息须与转递名单一致并保证档案袋完好无损,以便交接顺利。
(3)我单位不接收学生个人自带的档案。
(4)若了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项目、服务流程请登录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wfbys.cn
二、档案转出
1、档案转出
毕业生凭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用人单位接收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后,同时办理档案转出。
非毕业生本人办理转档手续,须单位为其出具转档介绍信(内容:转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被转档毕业生的姓名、学校、专业、毕业时间、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其中:
(1)升学的毕业生转档,直接凭录取院校的提档函、录取通知书、升学前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提档人的身份证办理转档。
(2)参军入伍的毕业生转档,直接凭提档人身份证、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出具的提档证明、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转档。
2、政审阅档
机关企事业等录用单位政审查阅毕业生档案,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现场查阅,并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工作人员的身份证。
三、档案管理
严禁毕业生自管自拆档案;严禁借档和非正常手续转档;严禁毕业生本人及其家长阅档。
 
 
 
 
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ICP备10025381号

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0751号